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逝者之书(出书版) 第6节

“她是病死的!你看我们家的坐便器里,她的小便都是酱油色!她肯定是有病,突然病死的!”在派出所里丈夫狡辩道。

“那她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?”小白问道。

“她前几天骑车摔了。”丈夫撒谎道。

“别再撒谎了。”聂之轩说,“她身上除了有几天前的旧伤,还有死前刚刚形成的新伤。损伤都是钝器伤,从损伤的形态看,和你们家台灯的底座很相似。你不要告诉我,是台灯自己反复掉落到她身上砸的!”

丈夫舔舔嘴唇,说:“那好吧,我承认我打了她,但我就是轻轻打的,怎么可能打死她呢?她早晨就喊我起来看她小便是酱油色的!她是有病啊!她不是我打死的!”

“那我就告诉你,她就是你打死的!”聂之轩厉声说道,“反复击打软组织,虽然不会直接致命,但是会导致体表大面积软组织出血,这样的损伤可以导致挤压综合征!”

“挤压综合征?”丈夫说,“我没有挤压她啊!”

“挤压综合征并不一定就是挤压出来的,反复击打也可以。”小白说,“大面积软组织出血,血浆大量渗出,有效循环血量减少,而且会导致急性肾衰竭。排出酱油色的尿液就是一个确证!她死亡前,是不是有气急、心悸、面色苍白、四肢冰冷的休克症状?”

丈夫低下了头,不再说话。

“你打死了她,你必须要接受法律的严惩!”聂子轩说。

案情×剖析

钝器致死

机械性损伤致死,是一种常见的非正常死亡的方式。而在机械性损伤致死中,钝器致死比较多见。下面,老秦就通过不同分类的钝器致死把这种常见的死因剖析一下,再和大家聊聊法医为何要研究钝器致死。

一、徒手伤

在徒手伤这一大分类里,又有指端伤、拳脚伤、咬伤等。很多人认为,徒手伤是比较轻的损伤,一般不会导致人的死亡。其实不然,上述三种损伤,其实都可以导致人的死亡。

首先说指端伤。这种用手指指端来压迫别人身体表面而形成的损伤,看似很轻微,但有的时候会导致严重的后果。这主要取决于手指指端的压迫在什么地方。如果压迫在人的颈部或口鼻处,就会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。

其次再看拳脚伤。一般情况下,拳脚相加是不会出人命的。但是有些时候非常不巧,也会导致人的死亡。老秦就办过一个案子,两个人因言语不和,其中一方一拳就直接打倒了另一方,而对方很快就没有了生命体征。这样的案情主要有两种可能。第一,打中了太阳穴等比较特殊的部位。我们从小就知道太阳穴非常危险,不能受伤。原因就是这里的颅骨非常薄,而且它下面有一条很重要的大血管——脑膜总动脉。一旦外力导致此处的颅骨骨折,骨折断端就有可能导致这条血管破裂。这条血管一破裂,就会很快地发生颅内出血从而导致死亡。第二,人体有些神经丰富的地方,即便是受到了非常轻微的损伤,也会导致人的死亡。比如男性的睾丸,如果受力的话,可能会导致神经源性休克或者抑制死;再比如心前区、心后区,虽然有丰厚软组织和骨骼的保护,但是一旦受力,也可能抑制心脏导致心搏骤停而死亡。当然,这类死亡发生的概率比较小。

咬伤就不用多说了,大家想想吸血鬼吧,虽然那都是迷信,但是普通人用那种方式也是可能弄破大血管导致死亡。

在徒手伤中,法医研究各种损伤形态和损伤机制,除了可以发现一些轻微但能致死的损伤,还可以发现一些对案件调查有用的东西。

如果一个死者有窒息征象,又在他颈部发现了许多徒手伤的话,就可以判断死者死于被掐扼颈部。

如果一个人是中毒致死,没有办法判断是别人强行灌服毒药还是自己饮用毒药的时候,对轻微的徒手伤的判定也能派上用场。比如在死者的面颊部发现了指端伤,在其手脚处发现了指端可能形成的约束伤,那么这个案子就很有疑点了,就不能排除是被别人强行灌服毒药的了。

二、砖石伤、木质钝器伤、铁质钝器伤

这三类就是钝器致死中,法医比较重点研究的方面了。而研究这三类的主要目的,除了查明死因,就是搞清楚致死工具到底是什么。

钝器打击导致死亡,多见于钝器打击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。人的大脑很脆弱,所以才会被隐藏在坚硬的颅骨里。但是颅骨的韧性毕竟有限,在颅骨被打骨折后,极易导致颅内血管破裂和脑损伤,可以直接导致人的死亡。

除去颅脑损伤,较大暴力的钝器损伤有的时候也可以导致挫裂创,这些创的位置如果位于大血管处,也是致命的。另外,比挫裂创致死更多见的,就是内脏器官破裂致死。钝性暴力的作用,除了击打,还有震荡,这些外力有的时候可以导致一些较脆弱的实质器官(如肝脏、脾脏)的破裂,从而导致出血死亡。

不论是什么钝器,如果要造成人的死亡,必然要施加足够大的力。这些力量,除了可以导致人死亡,也会在人的体表留下一些痕迹。而这些痕迹,就是法医推断致伤工具的重要依据。

比如竹子等规则棍棒打击到人体软组织丰富的部位时,受力的地方就会变得苍白,而在受力部位的两侧,会出现铁轨一样的平行出血带,法医学上的术语叫作“竹打中空”。再比如八角锤打击颅骨导致颅骨粉碎性骨折、脑组织锉碎死亡时,锤子接触头皮的时候就会在头皮上留下类似于八角形的痕迹,法医可以据此推断出凶手的凶器。

一般钝性工具都有着比较特征性的形态,法医可以根据死者体表的损伤来进行推断。有同学就问了,砖石没有特征形态吧?法医怎么推断呢?

因为砖石比较坚硬,打击到头部的时候,很容易导致头皮挫裂创,而且砖石附着的细物很多,法医看到不规则的挫裂创,就会在创的里面寻找一些细小的痕迹。如果在挫裂创里,发现了一粒很小很小的砖红色粉末,不就可以判断出致伤工具是红砖了吗?

三、交通事故致死以及高坠、摔跌致死

这是两种比较特殊的钝器致死。交通事故致死的工具是车辆上任意一处凸起物,而高坠或摔跌致死的工具则是地面。交通事故过于复杂,我会在第十六案中单独进行介绍。而高坠及摔跌致死,大家翻翻第四案的内容就明白啦。

四、挤压死

挤压死也是一种比较特殊的钝器致死,前面的故事中就讲了这种死亡类型。

我们通常说的挤压死,多见于交通事故中的碾压、人为灾害比如矿井坍塌以及自然灾害中的地震、泥石流等中的压迫。这些情况,一般都可能导致极大暴力的挤压死,可以导致大面积软组织出血、内脏破裂、骨折、肢体离断等。这样的损伤,因为极为严重,推测所受暴力也非常大,可以判断出不是人为形成,多见于灾害事故。

较小一些的暴力,比如地震中被青石板压迫,虽然压迫的时候人可能还有生命,但受害者坚持不了一会儿就可能死亡。这种死亡可能是胸腹部受压导致无法呼吸,也可能是有骨折、大面积皮下损伤时,骨髓或者脂肪进入血管、堵塞血管,导致骨髓栓塞或脂肪栓塞。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可能立即死亡,也可能存活一段时间再死亡。

最轻的挤压综合征致死,常见于虐待案件。很多人遭受家暴,导致全身大面积淤青,血浆大量渗出,有效循环血量减少。挫伤的软组织产生多种毒性代谢物,同时这些杂质会堵塞肾小管导致急性肾衰竭和创伤性休克,最终导致人的死亡。

很多人认为钝器是比较安全的物件,一般不会打死人。我相信大家看到这一章的内容后,就会改变这种看法了。有的时候,人的生命很脆弱。所以,一切危险的事情都尽量不要去做。珍爱生命!

自救×小剧场

聂之轩:“小白,在工地上出现场,一定要按规定戴好安全帽!”

小白:“这工地都停工了,还戴安全帽做什么?”

聂之轩:“高空坠物,可不管工地有没有在运作,小心你的脑袋。”

小白:“好的,好的,您说过,脑袋最重要。”

聂之轩:“这是我说的吗?不过确实,头部软组织较薄,受力时缺乏缓冲,虽然有颅骨保护,但是颅骨下面有众多血管。脑组织是维持生命体征最重要的器官之一,一旦颅脑损伤,很容易危及生命。当然,我们在危险环境中,也不能只保护自己的脑袋。”

小白:“这个我知道,只保护脑袋的,那不就是鸵鸟吗?”

聂之轩:“还有就是那些看起来并不严重的钝性损伤,有的时候也会致命,比如挤压综合征。在地震灾害中,躯体受重物挤压后,即便是被解救出来,也要严格观察生命体征。还有,比如全身大面积挫伤,看起来并不严重,有的时候也会导致挤压综合征。所以即便只是所谓的‘皮外伤’,但如果身体出现不适,比如心悸、气急、血尿等,一定要及时到医院就医。”

小白:“原来古装剧中被打屁股打死的,都是挤压综合征啊?”

聂之轩:“主要的死因是这样的,但也有内脏破裂和感染死亡的可能。总之吧,在工地、火灾现场等危险场所,一定要戴好安全帽。虽然我们的胸部有肋骨的保护,腹部有肌肉反射性收缩的保护,但也同样不能大意。保护自己的躯体不受外力的作用,就是在保护自己脆弱的内脏。”

小白:“腹肌反射性收缩,嗯嗯,这个好,我一定要努力练出八块腹肌,让我的内脏被保护得更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