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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页

“不行。”

“可是可是……”

他挑了挑眉毛,可是什么?这女人难道看不出来他欲火焚身吗?

“可是小九得来,我不能让她自己一个人。”如果来了看她不在,小九会喷发的。

他把她搂搂紧继续往外带:“那你不用担心。”

那是啥意思?夏某人疑惑的被他拉上车,还没琢磨出来。

“我已经给林林短信,让他过来告诉你的朋友,你和你未来老公回家去了。”得意的再啄一下她的唇,发动宝马车。

春风哥哥?告诉小九?回家?

啊啊啊啊啊,莫非真的是那啥那啥。

艰难的咽了咽口水,目不斜视的轻轻问了句:“花花,如果她问我们回家做啥呢?”呼,好热好热,怎么那么热。

花某男俊美的脸不可思议的发亮起来。

“林林会告诉她,那是男人和女人在床上该做的事。”邪恶的扫了她一眼“想要一会试试看吗?”

啊!夏莫莫的脸突然像熟透的西红柿,红得不像话。安静了半天,她才轻轻吐出两个字:“我想。”

突然紧急刹车,呼吸急促的男人紧盯着副监视座上的女人,猛然又发动车,以飞快的速度往自己公寓的方向狂驶而去。

某公寓楼某个房间里,只听见一个女人惊慌又害羞的声音:“你你,你要对我温柔点。”

男人模糊不清的声音:“恩,说,说你爱我。”

女人娇喘:“苏婆门……”

男人微愣:“那是什么?”但动作却不曾停止。

“我是你的super an?”难以理解,这女人的话那么匪夷所思,这男人都能明白。

女人点头:“嗯~嗯~”

温柔的印上她的唇:“夏莫莫,我爱你。”

爱情啊,就应该这么甜蜜。

[全文结]

左某人有话要说

终于结文了,无论这文写的是好是坏,是庸俗还是特别庸俗。左某人的第一个破8万字的现代言情小说终于圆满的结局了。

看看这些密密麻麻的字,心里颇多感触。

写文对我来说,是一种乐趣。一种和欣赏美男吃肘子排在同等位置的乐趣。

我喜欢写文,也喜欢看文。大概所有的女人都会有这种想法吧,在别人的故事里完满自己有些些平淡的人生。

我写文的初衷也很简单,就是为了娱乐大众。所以我不埋伏笔不写悲剧不爱虐人,因为生活中不尽如人意的事情太多,我不希望亲爱的你们来到这里放松自己心情的时候,还被那些男欢女爱的无奈纠缠着。

我是一个很懒散的人,但是却因为写文变的积极了起来。因为想着有人看,稍微犯懒惰,想改天再更吧。马上自己就抽自己,不行不行,还有支持你的人等着看下一章。就是这种心情,让自己哪怕1点两点特别困,困到眼皮打架我都支撑着在笔记本敲下了自己都不知道啥内容的字。

因为写文,我变勤快了,这是我自己的一个良好的改变。

当然不全是好的,也有不好的。比如自己急进了,焦急了。

看到点击那么少,收藏那么少,分数那么少,像热锅上的蚂蚁,觉得自己的文是不是写的太差了,没有人看,或者让看过的人根本不屑于留下一个字,或者打上两分。开始对自己的文产生了怀疑,也很无耻的想过干脆换风格。但是身边总有这样的朋友在摇醒我,告诉我,不要因为一点挫折就放弃,要相信自己的风格,继续努力的写。